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還在先付費後享受? 行動支付讓你先享受(2012/5/4)

記者/賀 祥

現今在網路購物可免去對購買商品不滿意的情況,Klarna的商品購買程序就能讓消費者先取貨再付費,讓購買者在收到商品2星期內付款即可,甚至,提供分期的方式讓買家輕鬆購買,與一般網路交易流程比起來,確實增加消費者對於商品與賣家的信任感。

Klarna成立於2005年,服務提供地點以歐洲為大宗,主要提供顧客先取貨後付款的業務,透過顧客信用與貨到付款的結合,降低網購所造成的風險,店家接收到訂單後,先開網購店家發票當作憑證,再讓買家能先鑑賞購買商品後付費。

台灣現在只提供類似的服務,台灣高鐵的App讓消費者在行動裝置上就能購買高鐵車票,但必須先提供信用卡或提款卡卡號,就能下載QR Code車票,台鐵鑒於高鐵的行動服務,於今年年底也會提供相關App服務,來縮短通勤旅客的購票時間。

台灣的行動支付服務尚未開始,因金融機構主管機關為金管會,而行動通訊主管機關為國家通訊委員會,行動支付服務陷在兩者之間導致管理權限很模糊,台灣發展行動支付還需政策輔助,才能趕上他國行動產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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