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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到底!羅明才:證所稅擾民不應課徵

原文網址: 反到底!羅明才:證所稅擾民不應課徵 | ETtoday政經新聞 | ETtoday 新聞雲 http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120427/42133.htm#ixzz1tCwNEeeg

▲國民黨立委羅明才認為,證所稅相當擾民。(圖/資料照片/翻攝自羅明才臉書)

財經中心/綜合報導

行政院在26日通過「證所稅」的課徵版本,在自然人方面,申報門檻是新台幣400萬元,稅率從15%至20%;法人則是回歸最低稅負制,申報門檻從200萬元調降到50萬元,稅率調高到12%至15%。而立委的證所稅版本也一一出爐,預料究竟要不要徵證所稅,以及是否要調降證交稅,會是往後攻防的主要內容。

依照行政院的版本,在自然人的部分,透過證券交易產生的證交稅,一半可以抵證所稅;而投資人若是持滿3年以上,還可獲得所得稅減半的優惠;此外,也允許股票虧損者能夠申報虧損,虧損額度在往後3年內可以累計,第4年再和所賺的錢做扣抵;而期貨交易所得則不納入課稅。

至於法人的證所稅部分,也和自然人一樣,如果持有3年以上,同樣所得稅可減半;但是期貨交易所得稅則需要繳交,扣除額為50萬元,稅率是12%至15%,但持有3年以上,也可享有所得稅減半的長期持股優惠。

國民黨的立委賴士葆、蔡正元、曾巨威都認為應該要課徵證所稅。賴士葆將提案,在股市中淨賺300萬以上的投資者,應以20%的稅率課徵政所稅,而長期持股的優惠得縮至1年;蔡正元表示,有所得就得課稅,他希望免稅額度為600萬元,稅率以10%計算,如果持股滿1年的投資者,就能將稅率減為5%,投資人也可有5年的損毅互抵期。

曾巨威主張,要被課證所稅的人,應鎖定對第一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櫃後首次交易的投資者、不加上證交所得之前,所得淨額符合使用累進稅率30%或40%的民眾、還有該年度證券與期貨交易總額達到1億元者。

羅明才則認為,雖然證所稅有設置免稅門檻,但極有可能會使得投資者賺了350萬就馬上出場,所以他認為此政策非常擾民,不應該課徵證所稅;但他會提案把現有的證交稅率從千分之3提高到千分之4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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