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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中心/台中報導

大陸一名林姓男子與台灣女子生下兩名私生女後,兩年前返回大陸謀生,將年幼的女兒託付給黃姓友人照料。沒想到黃男卻將狼手襲向兩姊妹的大姊小春;被害少女為了三餐溫飽,只能忍氣吞聲,遭黃男性侵68次,台中高分法院依照強制性交罪,重判黃男13年的徒刑。

被害少女小春說:「爸爸去大陸,媽媽沒工作,居無定所,我與妹妹無處可住,才與阿明叔叔同住,爸媽沒給我生活費用,擔心被阿明叔叔趕出去,才不敢說。」黃男利用被害少女為求三餐溫飽的心態,對她性侵了68次!

被害少女的父親林姓男子在99年6月時失業,於是決定返回大陸尋求謀生,便將當時12歲的「小春」、10歲的「小秋」交託給黃姓友人。黃男除了提供三餐外,也包辦了兩名少女的學費、生活費等支出,接手照顧後不久,便奪取了小春的「初夜」。

到100年七月時,少女小春覺得黃男的暴力傾向逐漸加深,為了怕受到更嚴重傷害,便將遭性侵一事告知同學。該名同學的父親於是向警方報案來逮捕黃男。

黃男在被捕後,承認有與被害少女發生性關係,但強調是在對方的同意下所發生的。小春則否認黃男的一切說法,並認為他非常討厭,妹妹「小秋」也證實姊姊的證詞,稱「姊姊一直說不要、不要」,推翻了黃男所說的「同意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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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網址: 為求三餐溫飽 幼女遭父親友人性侵68次 | 頭條新聞 |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12/04/07/545-2802478.htm#ixzz1rQzD1go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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